日前,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共同印发《河南省关于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全省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为加强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双方联合成立了河南省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下称“专利保险协调小组”),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负责人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专利保险协调小组要求全省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产险公司省级分公司高度重视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加强人员配备,明确工作责任,做好监督考核。要立足于专利保险工作实际,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方法,拓宽服务途径,特别是要加强对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容易遭受侵权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基层部门专利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积极引导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参加专利保险;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保险机构承保、理赔等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专利保险政策,建立健全专利保险过程中的投诉服务机制,切实做好专利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
《实施意见》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保险机构三方责任进行细化规定,同时明确了全省专利保险试点重点要开展的七项工作。特别是在搭建专利保险服务平台工作中,结合河南省专利分析与预警工作的开展,建立与专利保险相适应的专利纠纷应对和专利维权服务平台,提供专利维权策略咨询以及产业化和投融资等系列增值服务,对投保期内的专利进行法律动态跟踪和风险评估,协助参保企业运用调解机制解决纠纷;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保险专家咨询制度和中小企业专利保险托管机制。
据悉,河南省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专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加强专利主管部门与金融部门合作,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引导企业自愿参保,借助商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和服务支持,为拥有核心基础专利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切实加强专利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