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位置: 首页  / 首页信息  / 通知公告 / 关于延长第一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培育期和报送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延长第一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培育期和报送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08   浏览: 1533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河南省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并启动培育工作的通知》(豫知函〔2023〕41号),我省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的培育期限为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现综合考虑一年来培育工作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延长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培育期至2025年8月。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培育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市场的培育指导和监督检查,理顺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运行机制,切实提升市场主办方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

为摸清我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体系建设情况,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送至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处(纸件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 系 人:吴  昊  

联系电话:0371-65501652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40号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4楼417房间

邮  箱:zscq602@163.com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