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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 2024-06-05   浏览: 2529

为鼓励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规定,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

《评奖办法》有效期5年,市专利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外观设计金奖、银奖,每两年评选一次。与原《评奖办法》相比,新《评奖办法》主要从调整政策奖励导向、大幅提高特等奖奖励金额、优化设置奖项数量与奖励金额、明确不同类型专利评奖标准、明确申报市专利奖应具备的条件、增加“推荐人”有关规定、规定评审机构及奖励公示、明确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加强对专利奖申报及评审工作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设置,既突出对获奖专利质量的肯定,又突出市专利奖的权威性,充分体现厦门市政府鼓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与决心。(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