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原阳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原阳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工作。
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现场,了解原阳大米来源及生产加工过程,并对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重要意义及申报途径、资料要求、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对企业申请地标专用标志过程中的疑惑逐一解答,鼓励企业用对标、用好标,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切实获得效益。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原阳县局和企业指定专人“一对一”对接申报用标申请工作,收集企业基础资料,答复企业关于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中有关主体资格条件、资料填报等问题,为相关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申报服务。目前,已指导3家企业申请使用“原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其中2家企业材料已提交,1家企业材料正在整理中。
针对因行政区划调整的平原示范区大米加工企业,原阳县市场监管局与平原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业务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在“原阳大米”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方面做到政策全知晓,监管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次指导申请使用“原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其中1家即是平原示范区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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