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权责清单 / 国内外专利申请资助
国内外专利申请资助
来源: 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12-23   浏览: 14067
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
处室
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
19国内外专利申请资助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60号)第九项:“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事业投入。各级政府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投入,支持开展国内外专利资助、发明专利倍增、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及奖励、知识产权信息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预警分析、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等工作。政府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2〕147号)第十一条:“……向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省(区、市)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河南省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豫知〔2002〕38号)第八条:“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申请资助的审批,签发专利申请资助审核意见通知书。”
    《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知〔2010〕52号):“对符合—条件的专利给予相应金额的资助。”
受理1.受理责任:接收材料,初审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补充的材料。对不予接收的材料,告知理由。协调管理处、代办处

不收费
审核2.审核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组织审核,并提出是否予以资助的审核意见。协调管理处、代办处

审批3.审批责任:审核意见提交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会,作出资助项目及额度的决定。资助项目公未无异议后,发文,资助下达。对不予资助的告知理由。协调管理处、代办处

事后监管4.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管。协调管理处、代办处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0371-65959559                    投诉机构: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投诉电话:0371-65800909 
受理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28号报业大厦1707室

1520151224111638_s

1620151224111653_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