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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专利保护
来源: 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6-01-01   浏览: 14102
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
处室
承诺时限法定时限收费情况及依据
20展会专利保护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2006年第1号公布)第五条:“参展方应当合法参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应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调查予以配合。第十六条:展会投诉机构需要地方知识产权局协助的,地方知识产权局应当积极配合,参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2000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5年12月2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第十四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参会产品、技术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技术的监督管理。”
检查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和程序实施检查,实事求是,证据真实、完整、确凿。检查人员不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法律事务处

不收费
处置2.处置责任:依法处置。法律事务处

信息公开3.信息公开责任:依法公开应予公开的事项。法律事务处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服务电话:0371-65925382                    投诉机构: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投诉电话:0371-65800909  
受理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28号报业大厦17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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