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60号)第(四)项:“主要目标。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与评议机制……。”第(五)项:“构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进体系。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引领计划。……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组合的立体保护,建 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与评议机制,……。” 《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促进中原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4﹞1号):“(八)加强传统产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重大经济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机制,科学评议承接转移产业和引进技术, 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豫编办〔2012〕469号):“(二) 内设机构……2、法律事务处……承担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与预警工作。” | 受理 | 1.受理责任:提交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 法律事务处(知战办) | 5日 |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