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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3-08   浏览: 14783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内设办公室、法律事务处、协调管理处、专利代办处等4个处(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全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和实施专利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及冒充行为。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四)拟定全省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和奖励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组织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重大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

(五)负责拟定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全省专利代理、咨询、信息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工作,制定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建设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开展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初步审查、专利费用的收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电子申请注册及审批等工作。

二、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只有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收入总计1734万元,支出总计173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8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3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6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收入合1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2.8万元; 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1.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支出合计1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2万元,占46.67%;项目支出924.8万元,占53.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32.8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5.5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31.2万元,增长19.35%。项目支出增加23.6万元,增长2.6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3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2.7万元,占45.75%;教育(类)支出44万元,占2.54%;科学技术(类)支出709万元,占40.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7万元,占5.81%;医疗卫生(类)支出46.5万元,占2.68%;住房保障(类)支出39.9万元,占2.3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7.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预计出国规模与上年度相比未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预计公车使用率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预计公务接待规模与上年度相比未有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0.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组织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我省专利资助。通过实施专利申请资助该项目,提升了我省发明人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了全省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省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比2016年同期增长25%。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2018年,我局拟组织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专项2114万元。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附件:河南省知识产权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