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职责
局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对全局安全工作负总责;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分管局办公室的副局长对安全工作的组织计划、管理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负主要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对本处室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负责本处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自查整改。
下设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办)。安全办设在局办公室,安全办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局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事务;成员由各处室一名副处级干部和一名安全员组成,协助安全办主任完成局安全管理工作事务,协助本处室负责人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
二、管理范围
(一)消防安全。督促全员遵守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落实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要求,规范局办公区域的安全办公程序。
(二)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无照驾驶,遵法守纪,文明出行。
(三)财产安全。爱护国家财产和公物财物,下班要关窗锁门;节假日放假前,要对财务、机要等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收回涉密文件,现金和贵重物品按照规定和要求妥善保管,各处室要指定专人对辖区易燃易爆部位进行检查,节前离开办公室时按照要求指定专人关好窗,锁好门,切断不必要的办公电源。
三、管理办法
(一)形势研判。局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处以上领导参加的安全专题会,分析形势,讲评工作,查找隐患,提出要求。
(二)教育发动。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教育,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处室结合局工作计划和重大节假日,适时组织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宣讲,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疏散逃生能力。
(三)检查整改。局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通知要求,对照检查,查摆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组织整改,认真总结;局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视情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情况局组织进行讲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划清责任,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各处室结合局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节假日,自查自纠,适时组织整改。
四、管理措施
(一)履职尽责承诺。履行职责,明确措施,处室负责人签订处室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所属人员和分管办公辖区的安全进行责任承诺;全局全员签订个人遵守安全承诺书,对消防安全有关内容事项进行承诺。
(二)消防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办公区域电源、电线和插座是否存在老化、破损或漏电现象;电器和电源周边30cm内严禁存放书籍、文件材料和报纸等易燃物品;报纸、文件材料统一摆放有序,废旧报刊资料和纸张及时处理;局仓库和各处室储藏室以及机要档案室等库室要加强电源管理,室内物品要摆放有序,废旧资料及时处理;下班时关闭电灯和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节假日离开办公区域前,各处室要组织检查,切断电器设备电源;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非办公电器设备;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区域使用明火焚烧销毁废旧资料和纸张;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入或存放办公室。
(三)重大节假日管理措施。对财务、机要等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收回涉密文件;各处室指定专人对所辖办公区域的易燃易爆部位进行检查,节前离开办公室时要指定专人关好窗,锁好门,切断不必要的办公电源;外出安排要合理,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文明出行,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节日期间必须24小时值班,采取通讯值班方式,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遇有情况向值班局长报告,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向局长报告;局公务车辆节日期间一律停使在办公区域并封存,严禁在节日期间擅自动用公务用车。
(四)车辆管理措施。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动用公务车辆。
派遣使用:在本市范围内行使,由使用处室向局车队提出需求,由车队统一派谴;超出本市范围行使,由使用处室领导报局领导审批后使用;个人特殊情况因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工作用车的情况下,市内视情保障,需办公室主任批准;超出本市范围,原则上严格控制,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局领导批准后使用,出车所产生的过路、停车等费用由使用人自理。
车辆停放:外出停车按要求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位;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车辆停放在单位院内停车场;节假日、双休日或次日上班前如因公务需使用车辆,夜间车辆需停放在单位停车场之外时,应停放在具备安全设施的停车场或小区内,注意锁好门窗,拉紧手刹。
附件:个人遵守安全承诺书 2015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