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知〔2023〕4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的通知》(豫知函〔2023〕15号)要求,经市场申报,各地知识产权部门推荐,我局综合考虑市场性质与规模、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实施方案细化程度及其可行性等因素,审核确定南阳仲源艾草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南阳市仲源艾城—全国艾草交易中心)等10家市场为第一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具体名单见附件1),培育期限为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
请各有关省辖市知识产权部门按照《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南(1.0版)》要求,在培育期重点加强对相关市场的培育指导和监督检查,理顺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运行机制,切实提升市场主办方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培育期间,要积极指导市场进一步完善针对性培育计划,从建章立制入手,分阶段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步骤,逐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会运用、会管理”。同时,注重工作协调融合,将社会监督、纠纷调解、执法检查、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等工作与市场培育工作结合开展。
联 系 人: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刘有金 陈科
联系电话:0371-65925758 65950020
附件:1.河南省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名单
2.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指南(1.0版)
2023年8月7日
豫知〔2023〕41号关于确定河南省第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并启动培育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