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知维函〔2023〕2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拟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及申报条件
申请备案的主体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和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以及能免费或低成本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市场化服务机构。已是国家级或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不参与备案。
申报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附件1);
(二)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材料;
(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盖章复印件;
(五)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服务机构编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推荐机构。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推荐机构的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含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扫描件)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专利代办处。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报送的均不予受理,我中心不接受申报机构单独报送材料。
(四)我中心将在材料核实和专家评审基础上确定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其中服务能力突出、服务效果显著的,我中心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专利代办处 于宝升、李一勇
电 话:0371-65932131
电子邮箱:zzzldbc@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 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专利代办处(邮编:450000)
附件:1.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
2.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推荐汇总表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