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位置: 首页  / 河南省专利奖  / 活动要闻  / 中国政府网对我省设立专利奖给予报道
中国政府网对我省设立专利奖给予报道
来源: 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09-01   浏览: 12191

8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豫政〔2017〕28号);8月29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豫知〔2017〕53号),这标志着我省将正式设立专利奖,推动全省发明创造,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进程。中国政府网以“省政府设立河南省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重大发明专利最高可奖百万元”为题,对该办法进行了报道,全文如下:

 

8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获悉,《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简称《办法》)出台,省政府将设立河南省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最多可获100万元的奖励。

河南省专利奖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对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据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获奖单位及个人由省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特等奖每项奖励30万元,对于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可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另外,一等奖每项10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1万元。获奖情况还将被计入发明人本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河南省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审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70%。对于获得中国专利奖的我省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标准参照省特等奖、一等奖。

《办法》规定河南省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可以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省级行业协会、学会推荐。

对于申报人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河南省专利奖的,《办法》规定了明确的惩罚措施:违规申报者撤销奖励并追回证书和奖金,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5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专利奖。对于推荐单位、专家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河南省专利奖的,通报批评,并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将被计入河南省专利奖信用档案。(记者 赵振杰 实习生 杨贵苗)

 

新闻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7-08/30/content_52214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