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省法院民三庭通过网络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全程进行视频直播,部分驻豫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四所高校的二百余名师生在线旁听庭审。中原盾、河南法制报及豫法阳光等新媒体全程直播,超过7万名网民围观了这次“知产普法课”。
基本案情
该案是上诉人深圳浩天公司与被上诉人浩天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由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担任审判长审理。经庭审查明,深圳浩天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享有第11058097号“浩天”、第10969617“浩天装饰及图”、第10969619号“浩天装饰”及第10011759号“浩天”注册商标专用权。深圳浩天公司于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2015年获评腾讯网家居行业影响力奖、2016年获房天下“东鹏杯”家装榜样房设计大赛精英奖、2017年获深圳装饰建材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2018年获评第九届“深圳老字号”。漯河浩天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7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施工等。漯河浩天公司以“浩天装饰”作为公司字号及LOGO广泛使用,并以企业宣传视频、互联网网页宣传、报纸广告等途径使用“深圳浩天装饰”字样,宣称“漯河浩天公司是深圳连锁公司”“源于深圳、服务河南”。
深圳浩天公司以漯河浩天公司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漯河浩天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漯河中院经审理,驳回了深圳浩天公司的诉讼请求。深圳浩天公司不服,向省法院提起上诉。经过两个多小时审理,双方代理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法庭当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漯河浩天公司支付深圳浩天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并于调解协议签订后 60 日内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包含“浩天”字样。省法院对调解协议当庭予以确认。
庭审结束后,郑州大学法学院张德芬教授表示,长期以来,省法院持续不断举办知识产权庭审进校园活动。今年是第二十二个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受疫情的影响,省法院知识产权庭审进校园活动改为线上进行,不受法庭空间的局限,使更多的师生能够观看庭审活动,认识和体会到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这个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意义,涉及到了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企业名称与他人在先商标权的冲突,还有一个是企业商号的冲突。虽然《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均进行了规定,但被告企业名称是经过行政机关登记注册准予使用的企业名称,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名称作为企业商业标识之一,其法律效力非常有限,尤其是当企业名称中字号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时,决不能与他人注册商标混同使用,否则就会构成商标侵权。关于在相同相近似的业务范围上注册相同企业名称的冲突问题,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法院通过司法审判纠正了这种偏差,也希望在当今大数据和信息共享时代,相关部门能够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类似问题。通过今天的观摩庭审,一方面使同学们把知识产权基础理论与司法实务紧密地联系起来,为高校知识产权法学教育注入了活力,进一步提升了教学效果;另一方面也加深了师生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的认识,加强了学生对知识产权、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
全国人大代表、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石聚彬认为,省法院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开展视频庭审,确保了疫情期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打烊”,方便当事人诉讼与法院审判。守法经营每个企业都必须遵守,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公有制企业也好,非公有制企业也好,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商标是对消费者大众的承诺,对技术、内在和外观质量的保证,是企业的“脸”,供消费者认知、选择、评判和监督,商标注册和使用,必须始终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尤其是知名商标和字号,会出现被攀附商誉和“搭便车”的情况,造成公众对商品和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严重违反诚信经营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当严厉打击。这起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充分体现了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坚定决心与使命担当。(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