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展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就营造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许昌市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工作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五个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0日至26日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坚决贯彻国家、省及我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新进展、新风貌、新经验、新成就。
(二)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要政治意义、时代意义、理论意义、战略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不折不扣推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重要部署落地落实。
(三)宣传“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在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等方面的生动实践,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氛围。
(四)宣传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着重宣传各地、各部门打击侵权假冒等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树立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引导公众严格保护和合理运用知识产权。探索通过更多接地气、聚人气、有温度的宣传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四、活动形式
(一)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氛围。宣传周期间,在主要街道、机关、校园、重点企业门口悬挂横幅、粘贴宣传标语,利用大型广告屏、商场超市门店LED显示屏、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二)在《许昌日报》进行宣传。拟在4月26日的《许昌日报》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宣传。
(三)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进行采访报道。联合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许昌电视台对我市部分优势企业集中宣传采访,对涌现出的知识产权典型人物、典型主体和特色工作进行深度报道,加深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了解。
(四)结合知识产权入园惠企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的结合。同时邀请专利代理机构、中国银行许昌分行有关人员,为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的企业,讲授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的知识,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五)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的运用。深入调查摸底,掌握企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需求,并邀请合作机构的专家人员讲解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知识,指导企业挂牌交易专利和专利产品。对条件成熟的企业,促成其与平台签订交易运营协议。
(六)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一次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七)曝光一批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对查处的的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教育引导企业和经济组织自觉守法,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面向创新主体、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采取线上线下多样化方式,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地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并于宣传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市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化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夯实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形成全市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态势,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助力“五个强市”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