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晓荷)4月25日,省检察院发布三起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信阳检察机关办理的“田某某等3人侵犯商业秘密案”是检察机关在“万人助万企”活动中,通过走访调研发现的监督线索,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将监督工作贯穿始终,在依法追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同时,走访双方企业促成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达成联盟合作协议。
开封检察机关办理的“徐某等22人侵犯著作权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是一件横跨三市四县的链条式侵犯著作权窝案,实现了对制作、销售盗版书籍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对图书运输的监管职责,遏制物流违法行为。
新乡检察机关办理的“河南省某经营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针对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不到位的违法依法监督纠正,促使法院恢复执行程序,依法穷尽执行手段,避免因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或者不愿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等,导致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打白条”。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着眼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依法能动履职,创新履职模式,全链条打击上下游犯罪,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检察力量。(转自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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