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企业以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出质的形式获得金融系统贷款的融资方式给予奖补。
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是一种引导性资金,主要用于被奖补单位专利权质押融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直接费用的奖补和开展质押融资巡讲、项目对接、专项辅导、服务平台建设维护等相关质押融资工作费用。该《办法》将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进一步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
《办法》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将分档给予奖补,融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下,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6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融资额在200万元-1亿元(含)之间,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5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融资额在1亿元以上,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2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一个企业同一贷款合同只能申报一次资助,原则上对同一个企业的资助不得超过3年。
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奖补针对为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评估、保险等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发放。《办法》同时明确了申请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奖补的单位应符合的条件。完成企业单笔融资额在2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的,每家给予1万元奖补;完成企业单笔融资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补;完成企业单笔融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给予3万元奖补。
奖补项目每年定期受理和审批。申报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的单位应填报《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申报专利权质押融资巡讲、项目对接、专项辅导、服务平台建设维护等相关项目的单位应按照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填写《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工作方案。申请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的单位就同一项目已获得政府(包括国家、省、市、县等)其他部门的财政资金支持的,可享受与本办法规定上限的差额补贴。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是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的管理部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的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审核,提出经费使用建议,并负责奖补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河南省财政厅负责审核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的经费使用建议并拨付资金,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和再评价,指导监督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对于违反规定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除收回已拨付资金以外,还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该《办法》同时要求各地可参照本办法出台相应支持政策。鼓励市县给予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定额度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及担保、评估、保险等费用补助,共同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自2010年底联合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金融办、工信厅、银监局在全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并设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用于贴息、贴评。几年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有力推进了全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开展。目前,我省共有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城市3个,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单位2家。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完成专利权质押融资总额30.5亿元,惠及企业169家,质押专利1780项,专利评估价值40.6亿元。2016年,共有32家企业通过质押专利完成融资8.2亿元,今年上半年,全省40家企业质押246项专利,共融资7.5亿元。(张晓燕)